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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很想讨个说法。”电话里,李先生的口气非常坚决,“既然车险保单仍然有效,保险公司就该做出理赔,不能由于保单没有及时随汽车过户为由,而拒绝理赔。车险本身就是时时刻刻替车主减少事故损失的,难道保险公司就能任由这类车险真空期的存在而无动无衷吗?”
原来,李先生前不久从徐先生处购入一辆轿车,当时双方约定汽车交给李先生使用,车险过户手续按部就班地处理。但前几天汽车遭遇碰撞事故了,李先生被判定承担事故主责。当他索赔时,却被告知由于保单没有过户成功,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事故损失款。
“这条款不合理。原本有车险保障的汽车却因为转卖而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失去车险保障。这笔保费赔偿该怎么算?车主可是缴纳一年保费,车险保单也该一年365天每时每分承担理赔责任;车主的理赔权益该如何维护,难道汽车转卖就能令车险保单暂时失效,新车主的理赔权益为何要无故受损呢?”这次,李先生决心要挑战这项传统理赔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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